福州公积金 > 福州公积金新闻

福州公积金

福州**起全面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**

2017-06-15 16:51

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**起,已全面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抵押住房**。

  同时,公积金**时限也全面提速,其中**提取公积金,由3个工作日改为当场**;**公积金贷款审批,由15个工作日缩为3个工作日。

  此前按有关规定,在买房**住房公积金贷款时
,购房者要缴纳一笔2000元至3000多元不等的公积金贷款强制抵押住房**。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抵押住房**后,将减轻福州购房者的负担。

  此外,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对经济效益不好、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,选择不低于5%的缴存比例先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。今后还将开展与银行系统直接连接的“一站式”服务,简化贷款**手续,试行委托缴存公积金和委托还款的业务。

  另据了解,从今年7月开始,福州市已提高了公积金*高贷款额度,夫妻双方均在福州(包括在福州市的省直、铁路、煤炭、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)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公积金贷款*高限额将从原有的22万元提高到35万元;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在福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公积金贷款的*高限额从原有的17万元提高到25万元。其*高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计算:目前月缴公积金的数额乘以到退休年龄所剩的年限乘以12个月再乘以两倍。